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

置業風險

政府高官多年來苦口婆心,呼籲入市的市民留意風險。但一直欠缺詳細論述,究竟現時入市,特別是透過按揭入市,會有何風險?
最直觀的回應,當然是樓價已處高位,入市可能遇上樓價調整。但這答案的內容卻沒有細究箇中。
早前金管局收緊按揭指引,市場集中討論,在新政策下那類買家更難借取按揭。此種討論予人一個錯覺:有關置業的最大問題都聚焦在「有沒有人肯承造按揭?」;彷彿只要借到錢買樓,就不必再有其他考慮。筆者認為此是一廂情願的錯覺。
買樓有什麼風險?一般市民買樓要做按揭,按揭不單止是借貸行為,而且是有槓桿效力:借貸需要負上財務責任,要付息和償還本金;槓桿卻提供倍數效應,令市民可以用借來的錢去買自己年薪多倍的物業。市民要明白,銀行借貸上的原則是以借款人今天收入狀况和物業價值作考慮。銀行肯借,並不代表樓價沒有下跌的風險。這個以槓桿借貸的置業行為,買家要承受「首虧損」(First Loss)的風險。即樓市下跌時,買家付上的首期會比貸款人更早承受損失。
想像一下,買家以按揭保險等等的高成數按揭產品購入600萬元物業,按揭成數8成,即共借480萬元。假設取用按揭後不久,樓價下跌3成,市值跌至420萬元,銀行會有損失嗎?沒有。原則上,業主(借款人)會立即出現帳面損失,此即「首虧損」。到當借款人無力還款,銀行將抵押物業拍賣,仍然資不抵債時,貸款人才會有具體損失。
(叉開一句:現時樓市的熱門話題是二按。同樣地,一個市民在借入一按後再借二按,承受「首虧損」的仍然是借款人。但要留意,一旦業主斷供,一按銀行收回物業拍賣,銀行有第一優先取回欠款。如果業主斷供,而物業貶值幅度又高,提供二按的財務公司出現損失的風險較銀行為高。所謂高風險高回報,此亦解釋了為何此二按的按息會較高。)
對市民而言,除了首虧損的風險外,更要留意,在樓市高位進場的話,樓價是有更大的潛在跌幅,因此按揭提供的槓桿效力,令借款人同時要面對更高的「虧損值」(Higher Loss Severity)。淺白的說,有100萬元現金,單純以現金入市,可能的最大的虧損值就是100萬元 (即 樓價下跌100%,令本金全數虧損);以按揭入市,100萬元是首期,假設可以買五百萬元的物業,只要樓價下跌20%,「虧損值」是100萬元,等同首期全部泡湯。按揭的効力是令損失被放大了幾倍、同理也可將回報倍大。
在此要強調,重提置業風險,不在於建議市民不要入市(或不要借錢買樓);而是作出有關決定時,必須有清晰的風險意識。至於認識到有關風險後,要怎樣管理,那便是另一種「方法論」,有機會再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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