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7日 星期五

華叔 曾經擁有:月入足夠購買一個住宅、擁7間夜總會......

曾經擁有:月入足夠購買一個住宅、擁7間夜總會......

高收入是否就等於富有?高收入是否就等於財務自由?高收入是否就等於生活無憂?

月入足夠購買一個住宅單位,坐擁7間夜總會,光是聽到這裡就覺得絕對是屬於「有錢人」、「老闆級」或「打工皇帝」的類別,何以今天的他會淪落至「籠民」一族?

【現代籠民】曾擁7間夜總會 華叔:人生如夢

《蘋果日報》在過去一星期走訪全港十間僅餘的持牌籠屋,直擊現代籠民生活實況,第二集的主角 -- 華叔,原來是一名曾經月入足夠購買一個任宅單位的「高薪一族」。

現年68歲的華叔,坦言年輕時投身建築業起家,30出頭已經是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的判頭,月入數十萬元。他說:「打工可以買沙田中心,一個單位都係23萬!」

筆者翻查網上資料,沙田中心為八十年代入伙的屋苑,而八十年代香港一般「打工仔」的每月工資平均水平約為3,000元 ,就當他一個月賺30萬元,是一般人收入的 100倍!即相當於今天年收入達八位數字的上市公司高層了。試想想,一個月可想而知,如果華叔當日可以懂得守財的話,一年收入已經可以買入12層沙田中心單位收租(而且是不用按揭!),以最近7月唐寧大廈 (D座)成交約500萬元來計,該批單位今天市值已經達6,000萬元!加上每個單位市值租金12,000元來計算的話,每月淨現金流(扣除雜項費用)可達130,000!

一念天堂,一念地獄。或許因為錢財易得,年輕華叔把大部分賺來的錢都花在吃喝玩樂:「我一個月使30萬㗎!」「日日使一萬,有時去夜總會,有時去澳門賭場玩都使3、40個(萬)。」香港七八十年代經濟起飛,的確造就很多「魚翅撈飯」的例子。而那時在油尖區的海鮮酒家,兩三個人經常200-300百元埋單,而買午夜場票,就經常要買黃牛票,因為所有電影戲票其本上都能賣清。而那時如果不想吃中餐,那可以去24小時營業的咖啡室,除了一般市面的餐廳外,還有酒店的咖啡室可去。在晚上有狗馬跑的日子,就有現場外圍,而在70年代中,亦有很多路人皆知的賭檔,而當時這片繁華景象,主要在於當時的黃色事業帶動。當時如果去一級舞廳跳下舞,帶舞小姐出街吃飯(真的是光吃飯)就要給200元小姐,出場費和酒水大概600-700元走不掉,兩個人去舞廳個多小時,跟住去晚飯,一晚消費就已經數千元。加上華叔染上賭癮,賺來的錢財注定「冇得留低」。

好景不常,90年代碼頭終止僱傭合約,華叔失業在家數年,有朋友認為卡拉OK夜總會生意有作為,每人斥資數百萬元開業,高峰期他是油尖旺區6、7間夜總會股東,其後在夜總會任駐場經理,名正言順每晚出入夜店,但因此與家人關係變差,最終妻離子散各走各路。隨著2000年後香港夜總會沒落,他經營的夜店相繼倒閉,2007年後亦告失業,現只靠領取2,300多元生果金及於廁所任清潔散工維生。

他曾日花萬金,今日卻「洗盡沿華」,最大娛樂剩下每日由油麻地籠屋,步行3公里至尖東海傍回憶昔日拍拖的日子。他笑言看破紅塵:「人生如夢,不堪回首,有地方瞓就得,總之曾經擁有、曾經歡樂過咪算數囉,男人應該灑脫啲!」他只想過多一天便是一天。

華叔的經歷大起大跌,往事不堪回首。但對作為後輩而言卻又是一樁值得警剔的故事。所謂「做人不要有風駛盡艃」,學好理財,才能富足一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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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youtu.be/T2l60dhqfK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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